强化央企财务控制 李荣融发力财务资金管理
2006-9-15 17:45:00
“我们干的也就是跑道上接力棒的一棒,千万不要把这个棒掉在地上让后任来拣。”面对169位央企“一把手”,李荣融语重心长。
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,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要求各央企以“三九”事件为戒,从管住规划、管住人、管住账本三方面入手,增强集团公司控制力,强化财务资金管理。
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开始实施。李荣融强调,要加强集团公司的控制力,“该放的放,该管的管”。
李荣融认为,集团公司至少要控制住三项:一是规划。子公司的规划不能超过集团公司的规划,必须在集团公司的规划下进行。“规划控制住了就可以放权,子公司有权在规划内加快实施。”二是人。“人必须要集团公司管,不在状态换人。”三是账本。账本必须公开透明,对集团公司不能保密,“谁保密就换人”,以防止小金库、账外账。
李荣融强调,增强集团公司控制力,是企业集中资源做强做大主业的重要措施,也是企业加强管理、规避经营风险的必然要求。明年要在这方面加大力度。一是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,运用信息化手段,实现集团公司对所属各级子企业的实时监控和管理,增加透明度,提高管理效率,优化资源配置。二是加强重大事项管理,要加强集团公司对投融资、担保、固定资产支出、大额资金往来、重大物资采购、工资福利政策等重大财务事项的集中管理与控制。三是加强财务预算管理,坚持以战略规划为导向,合理编制企业财务预算,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,逐步实施企业全面预算管理。积极探索适应企业特点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,加强现金流量和资金链的管理,严格控制资金流向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四是建立完善内部控制机制,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,强化内控制度执行监督,逐步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工作。认真探索建立不良资产管理责任制度,层层落实资产管理责任,积极开展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,建立惩防并举的不良资产管理工作体系。五是加强对高风险投资业务的监管,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,规范操作程序,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、责任追究制度和预警与防范机制,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