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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8月,1998年开始实行省地税局垂直管理。目前,市局内设办公室、政策法规处、税收管理一处、税收管理二处、征收管理处、计划统计处、财务装备处、组织人事处、政治工作处9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,下设稽查局、征收局、涉外分局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4个直属和派出机构,历下、市中、槐荫、天桥、历城、长清6个分局和章丘、平阴、济阳、商河4个县(市)局,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588人,平均年龄37.8岁,大专以上学历1233人,占77.60%,党员1054人,占66.4%。主要负责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资源税、城建税、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土地增值税、车船使用税等12个税种征收管理和教育费附加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、发展旅游事业费、教育发展费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(2003年入库2391万元,比上年代收前增长4.2倍)、工会经费(从2004年开始代收)6个费的征收,组织中央级、省级和市以下级三个级次的税收收入。目前全局共管辖109214户纳税户。2003年,共组织各项收入50.3亿元,1994年-2003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277亿元,年均增长20.4%,比GDP增长速度高4.8个百分点。队伍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,地税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,济南地税形象显著提升。 |